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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刀鈍九</title>
	<link>http://www.keith.deathwinter.com</link>
	<description>九把鈍刀，支起一顆破碎的心</description>
	<lastBuildDate>Fri, 26 Feb 2010 21:00:03 +0000</lastBuild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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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笔记01：关于迪伦马特两部剧作的比较</title>
		<description>刚刚看完林兆华版的《罗慕路斯大帝》，又看了下剧本，忽然察觉这个本子和《物理学家》某种意义上，非常相似。

1、同样讨论权能者该有怎样的历史观。

2、《罗》剧主角对抗的是帝国主义；《物》剧主角说不上对抗什么主义，他只是不想科学成果被政治家与资本家滥用，但从结局上看，迪伦马特剑指一种帝国主义，他可能是由托拉斯壮大而成，也可能是政治家、资本家。

3、无为、消极对抗是两部剧作中主角的武器。罗慕路斯大帝努力成为罗马帝王，通过自己的消极与腐化去让帝国完蛋。莫比乌斯装疯卖傻躲在疯人院隐藏自己科学上的终极发现。

4、某种程度上，有着同样的主角与对手，并在戏剧高潮中主角与对手达成价值观的和解，成为为了历史进程自愿牺牲的“殉道者”。

两剧主角有着同样对历史负责的价值观。他们的对手（让我们先把《物》剧中的博士小姐抛开）也是具有历史使命感的人，而且历史使命感皆为国家命运。将《罗》剧中，罗马帝国内所有叫嚷不息的臣民们合起来凝聚成一个人，再加上日耳曼君王鄂多亚克，正好对应了《物》剧中莫比乌斯的两位对手艾斯勒和吉尔顿。

《罗》剧中，两位君主最后愿意让自己的时代成为没有英雄主义的时代（被历史遗忘，被民众唾骂），去抵制帝国壮大所带来的罪恶。

《物》剧中，三位科学家自我囚禁于疯人院，不让科学的终极发现流出，抵制政治与商业的利用。

5、殊途同归。

《罗》剧结局貌似比《物》剧稍好。但两位帝王清楚，没有帝国扩张的年代只能维持在自己的有生之年，一旦自己死去，野心家们将会继续血腥的征服。

《物》剧中，虽然三位科学家愿意躲在疯人院，可比他们隐藏得更深的疯人院院长女博士却早已通过各种方法偷取了莫比乌斯的秘密，并将之用于扩张自己的托拉斯企业。

6、荒诞悲喜剧。

迪伦马特笔下，这种主动的无为与消极，换来的依然是与目的相反的结果。一种善意的努力终将消弭，甚至被用于恶意领域。它甚至比推石头的西西弗斯还要悲惨，迪伦马特笔下的“西西弗斯”是一位终将被碾压而死的悲剧英雄。所以虽然他声称自己写的都是喜剧，但终究还是悲剧，甚至可以称之为一种末世价值观，就如他自己在《罗慕路斯大帝》中借罗慕路斯之口所说：
凡是像我们大家这样穷途末路的人，只能看懂喜剧。（《罗》，第一幕，叶廷芳译本）
7、类似的戏剧结构。

都符合古典剧作的三一律。尽管《罗》剧并无强调发生在同一天，头两幕称故事发生在三月的某一天，第三幕是3月15，第四幕是3月16，但时间上我们仍能认为是连续的。

两剧都如《俄狄浦斯王》般，在同一天里，故事逐渐展开过程中，铺陈所有前史，及凡人面对难抵的悲剧命运。

8、某种程度上的菁英主义。

关于这个我还没想太清楚。在这两部戏中，似乎迪伦马特认为：a. 具有特殊能力（甚至具有至高能力）的人（最大帝国之帝王，终极科学秘密掌握者），应该具备对历史负责、对人类负责的价值观；b. 权力的释放其结果终究是破坏；c. 历史命运的决定权，的确偶尔落在少数人手中。

之所以我不确定这点，是因为换个角度看，迪伦马特可能是反菁英主义的。其原因就在于，在他的戏里，负责任的菁英握有权柄并作出自以为为天下苍生好的决定，其结果仍事与愿违。所以关于这点，我要在阅读迪伦马特的其他作品后才能得出结论。

这种菁英，也是一个知识分子的影子。因无论是罗慕路斯大帝还是莫比乌斯，他们都能长篇大论，巧舌如簧，就如那个孤独的知识分子哈姆雷特，并对人类前途感到危机。

9、在中国都有类似的舞台命运。

观众实在难以理解几乎直接照搬戏文后的舞台作品。《物理学家》我看过国话王剑男的作品，实在悲不悲喜不喜，观众必须忍受漫长的两个多小时。林兆华版《罗慕路斯大帝》还稍微有趣一点，不过戏中使用扯线人偶（象征君王在历史中也身不由己）实属多余。外国戏来到中国，大都面对本土化不足的命运，观众看不下去，更别说要去想作品背后的深层意思。 </description>
		<link>http://www.keith.deathwinter.com/archives/420</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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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焚书年代的《我们》</title>
		<description>本人Space已复活，日后尝试靠谱书评之处：http://ceensoorshiit.spaces.live.com/

在听说了它的存在好几年之后，我终于弄到了一本扎米亚金写的《我们》，在这焚书的年代里，这是文学珍品之一。

——《评扎米亚金的＜我们＞》，乔治•奥威尔，董乐山译 

以这个开头作为“焚书室”的开篇毫无疑问是恰当的。在这个焚书的年代，我们寂默无声，唯独跃动的火舌高歌。

作为反乌托邦三部曲的第一部，《我们》的价值在国内似乎未受重视，这可能是因为此书松散庞杂的叙事，生涩疏离的翻译，以及貌似与后来众多反乌托邦小说相仿的剧情，导致读者仅在书堆中匆匆一瞥，忽略了其背后含义。如果读者满足于只读一次，初尝这反乌托邦名著即此打住，恐怕只能味若嚼蜡。我亦是在第二次阅读，才真正被吸引进去。

故事发生在26世纪的大一统国，一个理性、高度机械化、及不鼓励个性的国家。“一体号”飞船总设计师D-503爱上了地下反对组织领导者I-330，在她的影响下，逐渐动摇过往由大一统国所教导的种种教规，重新审视“我”与“我们”、幸福与自由的关系。同时，以D-503为中心，他陷入了三位女“号民”（Number，书中指称人）的爱情关系中，他的认识也由这些关系引起的种种事件而不断变化。尽管曾经追随、参加过I-330领导的对大一统国的叛变，却在最终确认（或他自己认为）I-330只不过利用了自己的爱后，向“护卫局”供认了一切。并在接受了切除“心灵”的手术后，与最高统治者“造福主”一同观看I-330受刑至死……
请点击此链接到本人MSN SPACE查看全部评论 </description>
		<link>http://www.keith.deathwinter.com/archives/414</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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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你能听出来那一腔怒火吗？</title>
		<description>这是一个人的迷茫期，当你要面对那种叫做歌迷的傻逼，以及世界各种不顺意。

除了押韵之外，不再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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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http://www.keith.deathwinter.com/archives/335</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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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一个人的购书史</title>
		<description>（一）

关于购书的回忆，能回溯到我幼儿园中班的时候。

那时大概5岁左右，我家刚刚从幸福新村搬到不远的中山七路。每天下午放学，母亲都会带我走过荔湾路南端的最后一小段，回到中山七路的家中。那时候父亲工作很忙，一个月能在家的时间可能也就几天。我记得走出商业厅幼儿园，看着大约二三十米处幸福新村小区出口外，荔湾路上车水马龙，每次我都会问母亲“爸爸今晚返屋企吗（爸爸今晚回家吗）？”

身后是安静的小区，面前则是繁华的都市，现在看起来，这个场景多少有点metaphor。母亲的回答差不多都是那样，我已记不太清，而我总会接着问：“佢几时返啊（他什么时候回家呀）？”这慢节奏的对话来到这里时，我们已经走出了幸福新村，右转，来到荔湾路上。

小时候的回忆总是干净晴朗的，所以我也记不起那会儿有什么“城管”这玩意儿。荔湾路上有不少商铺，其中差不多有一半，在二十年后的今天依然继续经营。而当年，这些商铺前面有不少人摆着地摊，只要不妨碍顾客走进店铺，店老板们多半是通融的。虽然传说中那会儿人们疯传“造原子弹的不如卖茶叶蛋的”，广州还可能是这种逐利主义的先锋，但人们之间彼此谅解的温情，在被一个疯狂的时代压制三十年后，又重新勃发。

今天走在广州街头，恐怕难以看到有人摆地摊卖书。一则因为早在我上中学的年代，读书已成为一种过时老土的行为，二则可能书的重量不适于与城管玩儿老鹰抓小鸡游戏时一收垫地布就跑的游击战略。比较适当的做法，则是在自行车尾座上钉一个木匣子，里面放满大多数没营养的大合集盗版书——《货币战争》、《于丹全集》、《中国不高兴》等；中间掺杂着稍微能吸引穷上班族目光的经典合集——张爱玲、村上春树；如果靠近大专院校，可能还有基本英文原版书——《魔戒》、《哈利波特》、过期的《时代》周刊、以及双语版的《圣经》。这种小车如今在广州、北京这两个我生活的城市的一些街角、地下道能偶尔看到。

说了这许多不相干的，让我们回到二十年前。

当母亲和我走到荔湾路上，总有这么一个小摊，大概一米乘两米的大小，上面摆着许多书，新的，彩色的书。摊主一般是一个老妇人或者胡子拉碴的中年男子，现在想来可能是母子。这个小书摊多少能说明他们的商业意识，因为这上面大多是儿童书。母亲为了安抚我——也可能是不想让我再在同一个问题上问个没完，她总是会停在这里，让我翻一会儿书。如果那个星期的家庭开支允许，还会给我买一两本我喜欢的。

这上面的书以童话、民间传说、神话的绘图本为主。接近方形的开本，每页整整齐齐地有六格画，画下面是两到三行的文字，正适合我阅读。我忽然想起现在市场上流通的四拼一盗版漫画合集，尽管我很想在这篇文章里为一九八九这个美好的年代争辩，说这些书都是正版的——至少它们的装帧与印刷质量甚至比今天许多正版书还要好，但也许盗版就是盗版，无论那个年头是否有美好的回忆。

小摊为我提供了不少童书，绝大多数是外国故事：格林、安徒生、王尔德、一千零一夜、希腊神话等。尽管在我家那物质匮乏的几年里，小朋友们能拿出心爱的玩具玩耍时我的书包总空空如也，但我知道的故事却是最多，也让我意识到，人的充实，既可以看书包里有没有进口的变形金刚玩具，也可以看他心中知道多少。

（二）

我其实很喜欢“书摊”这东西。一两把大遮阳伞，下面是能活动的小推车、架子、板凳、木板、或者更多更多拉拉杂杂的事物。叫卖的除了每天的日报晚报，也有各种各样的杂志，以及其他书刊。世界上找不到形状一样的两个书摊，也找不到销售书刊完全相同的。

书摊似乎已经能划为合法经营的范畴，因为从没见过城管找书摊老板的麻烦。而且书摊似乎都是各自占据一个路段，绝无争抢生意之攸。

这和北京常见到的书报亭不一样。北京最近十几年在城市现代化建设上飞奔得义无反顾。我在九七年第一次来北京，所留下的印象竟与六年后二度重游迥异非常。刚开始看到北京街头的书报亭，金属整齐的质感，看上去确实比起那些随性而搭造的书报摊要整齐漂亮，但看不多便觉乏味。

说起书摊，我总会想起戴望舒关于法国书摊的游记，只是塞纳河沿岸的大小书摊随处可见的各式珍本，在广州难觅芳踪。这些个大大小小的书摊，甚至种类也不如整齐划一的北京书报亭那样多样，你总需寻访不同的摊位，以满足自己的求知欲。少年时代关于广州的探险，也正是从要勾画属于自己的书摊地图开始。时至今天我还能回想起那许多自己常去的街头巷尾，历数各家经营偏重：这家可以买到最新的游戏杂志，这家摊主是个漫画迷，时评杂志去那家最全，如果偶尔要找一些社会猎奇、胡侃高层政治，则还是要去某两个摊位最适宜。这种寻宝游戏，让我可以消磨许多放学后的多余时光，也让我在一个个小书摊的消失中感受这个城市的变迁。

（三）

家附近有一家园林书店，是我在小学时常去的地方。那会儿我曾经是个武侠迷，常和好友在那里看武侠小说，以及拳谱。有那么一套书，忘了是哪家出版社的杰作，是一套拳谱，大概有《铁线拳》、《虎鹤双形拳》、《工字伏虎拳》之类的，里面每一页都有一个长着大肚腩，面貌不甚美观的中年男人示范动作。每次去我都尝试记住几招，好在学校有机会施展一下。过了那个狂热劲之后，我开始什么书都随便翻看，现在还余一点儿记忆的，大概是李银河的《虐恋亚文化》，里面引用的一则小说中描述性虐待前戏的场景。

我也没少在这家书店购买“世界名著”，只有这些是我能够堂而皇之带回家，而家长不过问的。这当中最深印象的是纳吉布·马哈福兹的《续天方夜谭》。由于前述自小对民间传说感兴趣的缘故，我也以为这本书是类似的作品，估计我的父母也是这样认为的——反正他们一般只看标题。里面有一些刺激、香艳的内容，多少给那早熟的性意识带来些快乐，而直到多年后我才知道这本书的作者曾获得诺奖，但书中深蕴的含义却被年幼无知忽略。逐渐长大，这里为我提供了如乔斯坦贾德的《纸牌的秘密》、《苏菲的世界》，村上春树《挪威的森林》，鲁迅、戴望舒、徐志摩等许多人的作品；那年头还有湖南科技出版社很经典的“第一推动丛书”系列，甭管看得懂看不懂，《时空本性》、《时间之箭》、《原子中的幽灵》等科普读物都被我囫囵吞掉。初中结束以前，我的许多书都从这个书店购入。而在我的文学兴趣变得广泛之后，才迟钝地发现，大量的教参、生活类、励志类的书侵蚀了那些真正有营养的印刷品的空间。园林书店对我不再有意义，而它亦在四五年前倒闭，铺面租给了别人，搞了餐饮业。最后一次到那里，整个书店几乎都是教参、菜谱、经营、励志这些垃圾印刷品。我进去看了一眼，就匆匆离开，算是永别了一个曾经的乐园。

园林书店的历史也是广州绝大多数书店的历史。在我扩张了自己的行动区域，探索到更多书店之后，基本上能看到的发展状况都是这般。曾经西华路和人民路交界的大洋书城是我最爱的去处。大洋书城大概在我初三那年开业，我曾为那里能有整整一个书架放满商务印书馆的汉译名著系列而兴奋莫名，无论看得懂看不懂，总要抽出一本来翻翻。像《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空想社会主义三大明珠的《乌托邦》、《太阳城》、《基督城》这些空想社会主义时代著作，就是在这个阶段读完的。然而大洋书城的陷落更加快速。在我离穗赴京上学的第一年结束，重游故地，书城营业面积已经缩减一半，另一半划给百货销售。不出三年，大洋书城彻底完蛋。

即便是天河购书中心，我也不知道它现在是否还活着。第一次去购书中心是在其正式营业之始，那会儿天河区还是个荒僻“郊区”，广州的第一高楼还是“63层”的时候。母亲也不熟那一块儿，我们母子两人坐车到天河，步行了一个多小时才找到。初中的时候，我大概每三个月去那儿采购一番，这习惯没在高中延续下来，大二、大三再去探访时，书籍销售的空间已经缩减许多，体育用品以及一些小商铺开始多起来，我便知道购书中心将迎接什么命运。

类似的从大书店开始，试图无所不包地经营，到后来逐渐地割地给其他行业，直到关张的悲剧不断上演。时至今日广州的大书店数量已不复当年，小书店艰难维生之余，也无法真正给社区供养，只有教参、网络小说、言情小说、营销、励志、生活类书籍能有销路。对一个真正想要读书的读者而言，在广州，他永远都是过时的土人。

在我第一次察觉那些“没什么用处”的书籍逐渐进犯我所喜爱的书籍的陈列架时，我开始意识到城市的变化，那时候我正读初中，城市变化的明显标志是地铁一号线的正式投入使用。偶尔我会骑车重游小时候常流连的地方，却发现风景不再。以前曾宽阔的人行道变得逼仄，小学五、六年级时还天天放学在路上踢球，到了初中，因为要扩宽机动车道，人行道只能缩小自己的空间。

除此之外，每一年，我都能发现自己习惯光顾的书摊又少了一两个。食肆越来越多，商厦、大型购物中心、购物街越来越多。也有试图顽强余生的小书店出现，但能撑过三年就很不错。中学阶段，我能发现有阅读课本和教参以外书籍兴趣的人，大概十个手指头能数完。年轻人们的讨论话题，除了时尚、娱乐八卦、体育明星、电脑游戏外，再找不到别的。这么多年都是如此，城市在剧烈变迁，但人心却顽固如石。

当广州市政府打算拆除西关老城区那些巷子里的旧屋以及一些旧骑楼时，许多广州人怨声连连，理由无外乎是历史文化建筑等。甚至连一个老电影院的拆除，都有人大抒不舍之情，认为市政府应该保留这些能够代表广州历史的老建筑。但我从来没看到有广州人因为一个好书店的日暮途穷而发愿挽留与拯救。网络上每每有地域讨论，广州网民总要标榜这是个生活化的城市，广州的饮食文化多么发达，广州人多么会生活。可难道不是只有肉猪才会把饮食和生活对等起来吗？广州或许不该叫羊城，猪市能更符合这种市民哲学。也就是因为这种将物欲放在第一位的粤地民风，难怪鲁迅不喜这座城市，而像广东本土的康、梁这类近现代有学识与志向之人，也要舍家北上寻求施展宏图的机会。也许这里，到最终只能留下技术劳工，而难得真正的大家。

（四）

其实这篇文章的缘起，是为了纪念第三极的倒闭。却不知为何，开始回忆起我和书店的故事。

在北京这几年，我和书店没有太多恋情。地坛书市只去过一次，在大街小巷寻访小书店的儿时兴致亦不复再。大概也是因为北京宽阔的路面，书店小小的门面难以引人注意，所以我去的最多的，是第三极书局。

第三极倒闭，多多少少和与海淀图书大厦价格战有关。民营书店既要面对亚马逊卓越这些洋买办，又得与国营书店竞争，能像第三极这样苦苦支撑实属不易。也是因为出现了第三极这样一个竞争者，才迫使老大哥新华书店也不得不纾尊降贵，以一种较之往日更友好的姿态面对消费者。现如今第三极败下阵来，只恐怕背后有国家资源撑腰的国营书局，又能再次板起它傲慢的嘴脸。想起西单购书大厦里那些让人不堪的服务，真让人背脊骨发寒。

之前数落了广州一大通，其实北京也好不到哪儿去。如果不是有政府撑腰，我想那些大国营书店也只能一个个倒下。西单图书大厦其实已显出颓势。七年前去那儿，服务虽然不好，书籍排列虽然混乱，好歹也是有不少好书，但现在也开始走了下坡路，不断增加那些纯粹让地球不断变暖升温的垃圾印刷品的地盘。

我想这也不能怪大家不读书，在一个要花一辈子劳动所得才能换来一个蜗居之地的国家，人又怎能有闲心读书呢？至于众多民营书店目前所面临的困境，恐怕也与他们无关。在一个靠翻译与写作不能养活自己的国家，凭什么要求别人不许为物质堕落呢？

（五）

我还是相信明天的，就跟我相信一个自由的年代会到来一样。

书店如果仅仅担负起销售的职能，它会被大众抛弃也不是什么怪事。因为一些众所周知的原因，现在国内大多数的书店也只能担负起这样的职能。但我相信一个书店在公民社会中，它的城市功能是多样的，比如像单向街书店就是这样的例子。

回头看，广州也不至于在文化方面真的如此一无是处，至少，我们还有博尔赫斯书店这样的骄傲。

=======

写到后来有点儿乏了，猫头虫尾的，又是一个通宵，匆匆起了个烂俗的标题，赶紧去睡觉吧。

1月28日Edit：作为对那本来想小小论述可又中途而废的第五部分的一个补充，推荐阅读廖伟棠先生的《禁果之味》。 </description>
		<link>http://www.keith.deathwinter.com/archives/328</link>
			</item>
	<item>
		<title>01</title>
		<description>我服下一百五十三片安眠药自杀

爸爸，妈妈，爱人

我走了

你们且啃着我那荒唐的尸骨继续爱我

爱得入心入胃

我从来不曾存在过

我只是一个幻影

我只是一个为了满足他人表达爱的幻影

当然最好请留下我的心

那名为amis或曰伟大友情的狗

还要吃这颗散发粪臭味儿的心 </description>
		<link>http://www.keith.deathwinter.com/archives/324</link>
			</item>
	<item>
		<title>我爱李志</title>
		<description>他创作出的那几首歌就值得我一辈子爱他

因为他的勇气，我觉得我下一辈子也只好继续爱他



 </description>
		<link>http://www.keith.deathwinter.com/archives/320</link>
			</item>
	<item>
		<title>[译]浮浅之墓——评保罗奥斯特小说</title>
		<description>曾经有一段时间很喜欢保罗奥斯特的小说，那时候读过《神谕之夜》、《幻影书》、《纽约三部曲》。之后这位作家在国内名气越大，他的更多中译本上市，可他的书也变得越来越乏味与做作。《布鲁克林荒唐事》无疑是最让人SUCK的一本。《在地图结束的地方》风格稍微清新点，但已不是他的风格。《月宫》实在让人觉得这个作家黔驴技穷。读完《红色笔记本》，大概我就知道再也不用看这个作家的书了。

看完《纽约客》的最新评论，大有同感，遂连夜译之。不过越译越困，恐怕许多错病句让人看不懂，会意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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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newyorker.com/arts/critics/books/2009/11/30/091130crbo_books_wood?currentPage=all
 by James Wood 
（一）

Roger Phaedo十年里没跟任何人说话。他将自己禁锢在布鲁克林的公寓里，着魔般地一遍遍翻译卢梭《忏悔录》里同一个段落。十年前，名叫Charlie Dark的歹徒袭击了Phaedo夫妇。Phaedo被打得差点死去；Mary被点火焚烧，在急症看护室里挣扎五天后去世。白天，Phaedo翻译东西；晚上，则写一本关于那位仍然逍遥法外的Charlie Dark的小说。然后他会用苏格兰威士忌将自己灌得不醒人事。他借助酒精忘记悲痛，麻醉感知，遗忘自身。即便电话铃响，他也从不回应。偶尔，有位迷人的女士Holly Steiner穿过门厅，娴熟地将他唤醒。其它时候，他会惠顾一位本地的妓女，Aleesha。Aleesha有着一双坚强、玩世不恭的眼睛，早已看透了世事。除此以外，Aleesha和Holly竟如此相像，仿佛是Holly的一个复制体。而正是Aleesha引领Phaedo走出黑暗。一个下午，Aleesha裸身走在Phaedo的公寓里，她找到两大摞堆放整齐的手稿。一叠是翻译卢梭的译文，每一页都是几乎一样的文字；另一叠则是关于Charlie Dark的小说。她翻看了那部小说。“Charlie Dark！”她惊呼。“我认识Charlie Dark！他是个恶棍。这混蛋在保罗奥斯特帮里混。亲爱的，我真想读读这本书，可我一看厚书就犯懒。不如你都给我听吧？”十年沉默就此打破。Phaedo决定取悦Aleesha。他坐了下来，开始读自己小说最开头的一段，也就是刚才你们读到的这本小说。

没错，这大纲其实只是对保罗奥斯特小说的戏仿，奥斯特流包袱。尽管历数他作品中的相似元素显得不甚公允，却也值得为之。主角，通常是男性，一般都是作家或者知识分子，过着修士般的生活，怀缅着某位失去的人——过世或离异的妻子、死去的孩子、失散的弟兄。通过暴力事故将所有的剧情串联一起，同时提供一系列巧合以及保持读者的热情——被关押在德国集中营里的女人、在伊拉克被砍头的男人、女人正要和男人做爱却被痛打一顿、被关在暗室里九年且受到周期性虐打的男童、意外被枪击瞎一只眼睛的女人、以及其他。每一段叙事都仿似真实故事般发展，除了缺乏些可信度，以及有点儿B级片氛围。角色说话的调子一般都是：“小子，你够爷们儿”、或者“我的逼不是用来卖的”，或者“伙计，这不过是老生常谈。你要是让你的鸡巴替你思考，这些事儿就会发生”。书中还能优雅地引一些经典文段——夏朵布里昂、卢梭、霍桑、贝克特。往往还有影子人儿（和某人很像的另一人）、他我、多重人格角色，以及名叫保罗奥斯特的角色露脸。临到故事结尾，所有四散的暗示就像老鼠屎能将我们引到书里住着这只老鼠的后现代洞窟中：其实许多甚至所有我们之前读到的不过是主角的幻想罢了。喂！Roger Phaedo创作了Charlie Dark！这一切只存在于他脑中。

保罗奥斯特的新书《Invisible》尽管还有它迷人且活力的部分，但还是这套奥斯特模型。故事发生在1967年。Adam Walker，一位在哥伦比亚大学学习文学的年轻诗人，悲戚于弟弟安迪（故事开始的十年前溺水而死）的过世。某个派对上，Adam遇到了魅力四射又阴险狡猾的Rudolf Born，他出生于瑞士，出身于德法二语家庭。Born是客座教授，教授法国殖民战争，他对此有着顽固的看法：“战争是人类灵魂最纯粹，最有活力的表现。”他告诉大为震惊的Adam。他试图让Adam和自己女友上床。随后，我们还得知他秘密为法国政府工作，还可能是个双面间谍。

也许因为Rudolf Born如此像谍战片里的角色——奥斯特或许应该将小说标题改作“谍影冲冲”——他听起来离应有的形象，一个1960年代，挑剔的受过良好教育的说法语的欧洲人，还相距很远。他说话方式就像这样：“烫坏你屁股，让你以后坐都做不下来”，或者“我们还在搞定这道菜”，或者“我只要从裤裆里掏出我的把儿，在火上撒泡尿，就能解决这问题”。他对Adam几乎是“一见钟情”，而且还给了他一笔钱去搞一本文学杂志。“Walker，我在你眼中能看出点儿我喜欢的特质，”他说，听起来就像“Local Hero”里Burt Lancaster说的那样，“出于无法道明的原因，我愿意在你这儿下注。”出于“无法道明的原因”，事实上是奥斯特对自己缺乏创作力的焦急承认。

这本奥斯特的小说中，故事出现的事故就像天上掉下汽车。一晚，当沿着河堤岸道散步时，Born和Walker被一年轻黑人Cedric Williams劫道。“枪指着我们，就像时钟秒针的一次滴答声中，整个宇宙忽然改变”，这是Walker平庸的注解。Born拒绝交出钱包，而是抽出一柄弹簧刀，冷酷地刺杀了年轻人（原来他的枪没有装子弹）。Walker知道自己应该报警，但第二天Born给他送去一封威胁信：“噤声，Walker。记住：我手中有刀，该出手时会出手。”Walker羞愧地向当局报告此事，而Born则去了巴黎。

如果小说里描述的Adam Walker不是那个乏味懒散的作家，或许还能容忍这位一口电影腔又粗野的Born。他本来应该是一位有梦想的年轻诗人，不过他有一半都沉浸在简单的陈词滥调中。Born“仅仅三十六岁，但内里早已耗蚀完，仅剩一副残躯，”书里是这样说的。Adam和Born的女友有一腿，不过“深层而言，我知道这段关系早已结束。”Born“往杯子里倒酒时已醉了。”“为什么？我问，但其实仍因为Born对我家庭的复述而震惊得眩晕。”

尽管奥斯特小说里仍有些东西让人敬佩，但他的写作绝非其中之一。（我对他的戏仿中大多数调子照搬他的已有作品——比如在酒精中忘掉悲痛，或者像坚强却又看透世事的眼睛）比如在《利维坦》（1992）里，通过一位名叫Peter Aeron（其实代表了保罗奥斯特）的美国小说家叙述，讲述了另外一位名叫Benjamin Sachs的作家被毁掉的生活。但是Peter Aaron不太像一位作家。他是这样描述Benjamin Sachs的第一部小说的：“就像一阵旋风的表演，一次从首行到末行的疾奔式马拉松，而且无论你对这本书有着怎样的总体印象，你都不得不敬佩作者的能量以及让人颤栗的野心。”为免你被误导，将这一切记到这位不靠谱的叙事者头上——“但他本来就该写成这样”——August Brill，七十二岁的文学评论家在奥斯特的小说《黑暗中的男人》（2008）中如是说。就如“The Ghost Writer”里的Nathan Zuckerman那样，他（August Brill）躺在新英格兰的一栋屋子里，醒着，创作空想小说。（他想象了一个平行世界，美国在2000年大选后陷入一场可怕的内战）当他想起真实的美国时，却说不出什么新鲜话。回想起1968年纽瓦克暴乱，他描述了一位新泽西州警，“某位可能姓Brand或者Brandt的陆军中校，大概四十岁上下，平头，平板的面孔，紧咬的牙关，还有一双海军陆战队般坚强的眼睛，似乎随时准备登陆作战。”

（二）

陈腐题材、外来语、布尔乔亚愚行，杂乱无章地与现代、后现代文学捆绑一起。对福楼拜而言，陈腔滥调以及大众信条都应该当作野兽，戏弄过后就要将其宰杀。事实上《包法利夫人》就用了斜体字标示出愚蠢滥情的段落。查尔斯包法利的对话就被用来比作地板，无数人曾在上面走过；二十世纪文学，作为大众文化的极端体现，将个体的概念延展为某条借来的手巾，上面沾满了不同人的鼻涕。在现代与后现代作家中，贝克特、纳博科夫、理查德·耶茨、托马斯·贝恩哈德、缪丽尔·斯巴克、唐·德里罗、马丁·艾米斯、以及大卫·福斯特·华莱士，他们全都在自己的作品中引入这些陈词滥调并将之痛斥。保罗奥斯特或许是美国最知名的后现代小说家；他的《纽约三部曲》有着数以万计的读者，这些人从不阅读先锋小说。奥斯特除了使用这些陈词滥调以外，一无所为。

表面看来这令人困惑，但另一方面奥斯特是一个奇特的后现代主义者。他是一个道地的后现代主义者吗？典型的奥斯特小说八成按照美国现实主义发展；余下两成就对那八成施展一套后现代手术，通常为情节的真实性提出疑问。在“The Music of Chance”中，Nashe仿佛是从Raymond Carver的故事中抽离出来一样（但Carver能写更有趣的文章）：
他连续驾驶了七小时，偶尔停下来加油，然后继续了六小时，直到疲惫击败他。那时候他在怀俄明中北部，太阳正要从地平线上升起。他在路边旅社开放，死死地睡了八九个小时，然后到隔壁餐厅吃饭，在24小时早餐菜单上点了牛排和鸡蛋吃掉。下午，他又回到车上，一直驾驶到晚上，直到穿越了新墨西哥一半路程才停下。

你可以快速阅读奥斯特的小说，因为文字浅显易懂，因为文章的句法是大多数我们熟悉的现实主义句法（就是那种事实上让人觉得舒服的造作句式），还因为那充满了精巧转折与意外及突发暴力的情节，具有一种时代杂志称之为“最畅销悬疑小说所具备的悬念与步调”的东西。没有任何语义障碍、复杂词汇、以及句法上的挑战。这些小说都清晰地展现。奥斯特不是现实主义作家的原因当然是因为他那庞大的叙事游戏都是反现实主义，或者超现实的。在“The Music of Chance”里，Nashe从父亲那儿继承了一笔钱，然后就上路了。结果他遇到了一位牌艺老手，名叫Jack Pozzi（头奖Jackpot的近音，也暗示了“等待戈多”里的Pozzo）：“这就像在稀薄的空气中忽然冒出来什么东西那样的偶然随机的事情。”他们俩在宾西弗尼亚的一所大屋里遇到两个奇怪的百万富翁，花劳尔和石东。Pozzi在一场赌牌中输掉了Nashe的所有钱，他们俩就这样不幸地欠了花劳尔和石东一万美元，他们必须替两位债主工作以偿还债务：他们得亲自在富翁的地上用手工建一堵巨墙。他们只能住在工地的一辆拖车上。这片土地成为了Nashe和Pozzi的西西弗斯牢笼，而花劳尔和石东就像摸不着的神一般（花劳尔的名字也许暗示了上帝温柔的一面，而石东则象征着惩罚）。Nashe也只能在这田园式的地狱中咬牙切齿。

《幻影书》或许是奥斯特的最佳小说，文学系教授David Zimmer躲在佛蒙特的家中，为自己丧生于飞机失事的妻子与两个孩子而悲痛。“好几个月，我如酒鬼般自怜自伤般神志不清地或者，”他说。偶然他看到了一出由Hector Mann出演的无声电影，这位优秀的演员在1929年失踪，而且再没拍过其他电影。Zimmer决定写一本关于Mann的书，而小说里最棒的部分就是奥斯特努力鲜活地虚构了一位1920年代无声电影演员的影视创作。不过之后故事迅速变得荒诞不经。在关于Hector Mann的书出版后，Zimmer收到了Mann老婆的Frieda的来信：Mann尚在人世，不过已经快要死了，就在新墨西哥；Zimmer必须马上过来。他无动于衷，但某天晚上，一个叫Alma的女人忽然来访。她命令他必须要去新墨西哥的农场。然后二流的对白就此冗长展开。“我不是你朋友……你不过是在晚上潜入我这里的一个鬼影，现在我要你马上离开这里，”Zimmer这样回答Alma，就像我们在那些烂电影里看到的暂时性抵抗的老掉牙时刻。（“听着哥们儿，你可以不把我算在这起抢劫里面。”）

Alma向他解释说Hector Mann藏匿踪迹是为了掩盖一起谋杀：他的未婚妻不小心射杀了他那满怀醋意的情人。小说后面的部分开始加速，就像时髦版的John Irving写就一般：Zimmer和这位神秘的Alma来到农场；见到了奄奄一息的Hector Mann；Alma杀死了Hector的老婆，然后自杀。结尾处，全书透过许多暗示，试图要让我们相信刚才读到的这一切都是Zimmer自己想象的：这不过是他为了让自己从悲痛中复原而打算写的一本小说而已。

这些书的问题不在于叙事可信度的后现代的怀疑论，这其实都还好，问题在于他试图从自己小说“现实主义”的一面得到的厚重感与感情逻辑。奥斯特总是在他书中最不真实最没有价值的时刻展现他最严肃的一面。读者很难相信Nashe凄凉的孤独，或者相信David Zimmer的悲痛。在《玻璃之城》里，主角Quinn决定冒充私人侦探（他很巧地，名字是保罗奥斯特）。尽管他是一位独立作家，之前从未做过任何侦探活儿，他仍然接下这桩保护一位年轻人免受他暴力疯狂的父亲所害的案子，去暗中调查这位父亲。整本书中，他狂热地跟踪这位疯狂父亲。动机是什么？Quinn在故事开始前几年就失去了妻子和儿子。奥斯特写到，
Quinn希望在场保护他。他知道自己不能让儿子由死复生，但他至少可以保护另外一位不要死去。现在这一切似乎都能实现，他站在大街上，面前的这个主意就像噩梦一般像他逼近。

每天都有类似的剧本大量流入好莱坞的。现在一位典型的后现代主义者都能拿这种题材来取乐，早期的爱尔兰后现代作家Flann O’Brien就巧妙地在自己的荒诞小说“The Third Policeman”里破坏所有合理动机与因果关系。但是奥斯特却似乎很相信自己角色动机的真实性。或许他无意间恶搞了。在《幻影书》中，这种无意识的闹剧的一个残酷例子就是，当Alma告诉Zimmer，Hector Mann和Frieda有一个儿子，Tad，很小的时候就死了。“想想这会怎样影响他们，”她说。Zimmer，他的两个儿子Marco和Todd在飞机失事中和他的妻子一起丧生，他说：“我知道你再说什么。就算不用动脑都能明白。Tad和Todd，多么近似啊。”读者只能爆发出一阵Flann O’Brien式笑声。Zimmer听起来不像一个悲痛的父亲，倒更像一位小心的结构主义者引导一个研究生阅读会：两个死掉的儿子，一位名叫Todd一位名叫Tad！然而奥斯特的问题就在此：他既希望有传统现实主义般的可信性，又要玩后现代的文字游戏（用一个元音区分名字，而Tod又是德语里的“死亡”）。

（三）

奥斯特常常带来的是两个世界最糟的东西：虚假的现实主义和浅薄的怀疑主义。这两个弱点是相关的。奥斯特是一位引入注目的叙事者，但他的故事有更多的断定而非说服。他们自己说明自己，并且强求启示。因为其中没有具说服力的组合，而其中惯常的后现代解构则只能留给读者大块的无法感动。（当中的解构还异常明显，就像在户外广告牌上标识出来一样）存在感退化成一种显著的不在场，因为存在性存在得不够。这就是区隔开奥斯特与其他小说家例如何塞萨拉马戈，或者菲利罗斯的《The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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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莎姆雷特》——高贵的心早晚得碎</title>
		<description>“大人，请您善待这班戏子伶人，因为他们是这时代的缩影。”

这句话概括了《莎姆雷特》这部戏，如果还要更精简的概括，大概就是“苦闷”。

这并非描述此作品是一部苦闷之作，相反，对所有第一次观看的观众来说，这部戏都属于上乘的喜剧——至少和北京戏剧市场上绝大多数喜剧（99%）相比显得如此。但对于两年前曾经看过一场的我来说，依然有着若干的失望。

我想要说残酷，毫无疑问喜剧、闹剧所提供的笑声都是残酷的。作品想要展现在一部作品的幕后，剧团成员间的勾心斗角、恩怨矛盾，却终究是在各种世事拉扯下无力回天的无奈。然而仅仅是无奈，仍可以如等待戈多般消极损耗，可现实却像剧中时而响起的雷声般步步进逼，苦闷完全是因为在无奈之中被打的无力招架，可又未曾被逼得如成都唐女士那样点燃自己的残酷地步。拳击手最难熬的时刻就是对手完全压制自己，可又早已累得无法将自己KO，于是只好徒劳地架起两拳继续护脸，让没有杀伤力又能造成痛觉的拳头捶打在自己身上。

在耶稣死去一千六百年后，西方又有了哈姆雷特这个新的精神图腾。但西方的这些符号人物，来到东土多年仍然水土不服。所以才有李修国在倒数第二场戏里质问：“现在风屏剧团最大的矛盾就是——我们不该演莎士比亚的戏！莎士比亚和台湾有什么关系？！”就连西方世界，时至今日，也早已迷失了前进方向与精神图腾。哈姆雷特的悲剧象征着知识分子的悲剧，可形如罗马末代的西方社会，谁又会再给那些知识分子们“Give'em a shit！”呢？于是在李国修的笔下就有了替代哈姆雷特，又和“台湾人”有关联的李修国。

忧郁、犹豫的气质，喃喃自语，知识分子派头的李修国就是身着现代服装的哈姆雷特。他还清空了舞台，再次提出“戏如人生”这一老调子，试图营造一种叙事的不可靠性，让观众认同这一刻，我们所有人身上都有哈姆雷特的影子。

可惜我们东土帝国泱泱五千年，符号人物仅仅是统治者用来控制思想的工具。没有一个人虔诚相信这几尊泥菩萨，所以更加不会有几个人尊重那些个拜这些泥菩萨的东方知识分子。因此大众也更加不会真的感受所谓“人人都是哈姆雷特”这一idea——于是悲剧性地，这部杂糅了现实悲惨故事的悲喜剧，只能是一部在大多数观众心中纯粹是逗他们发笑的纯闹剧。李修国的努力，和台下少数一些能看懂的聪明人们，遗憾地不被大众“Give'em a shit！”

前文提到了我的若干失望，除了演员们今晚的不在状态，疲惫作战外，最让我难以忍受的就是对观众的献媚。

《莎姆雷特》作为一部优秀的作品，本身不需要和目前市场上大多数的喜剧那样非得加一些流行俚语、网络段子即可逗得观众捧腹大笑。两年前的版本里，本戏对北京观众的献媚仅仅是加了一句重音不对的“你大爷”（地道京腔，“爷”字轻读，可由台湾山胞读出来却变成了“爷”字重读）。今年这一场，多了什么“不要迷恋哥”、“牛逼”（好吧，虽然不是网络段子，但又是一次向本地观众的献媚）、“雷”等字眼，偏巧我听到这些时，反而笑意乏乏。

我在之前的日志里就曾经指出现在这些喜剧绝大多数只是廉价的网络段子的堆砌。《莎姆雷特》加入这些，要么就是这几天他们被冷傻了，要么就是如《哈》剧原本，终幕霍拉旭所感慨：“一颗高贵的心就此碎裂。”

其实这种献媚的现象，在许多境外剧团的演出中随处可见，就像老外来华想要骗取本地土著好感，必定修得几句诙谐口音版的“你好”或“窝矮中阔”。我还是很怀念《低处生活》这个木偶剧。真正高明、纯粹的喜剧，即便撇开了许多的话语，都能让人开心地笑出来，根本不需要根据当地观众喜好增加一些无聊的段子。想起上一年有一个很屎的戏，张娜拉他爹搞的独角戏，为了给自己女儿拓宽点市场赚点儿好名声，就差给路边每一个中国人舔鞋了。当然，洋大人也很不甘心并很聪明地在戏里挽回一城：他在戏里演一只猴子，反而引得那些低智商的观众们甘当猴子玩他的游戏，接他发的香蕉——这滑稽的一幕真说不清谁更像猴儿了。

说回到《莎》剧的这种献媚，无疑也是一种自甘于高贵而堕落。这从现实来讲，又给出了一种荒诞的悲剧性。因为这个世界就是一直堕落的嘛，就等2012大家一起完蛋了，所以管他什么段子，哈哈笑过就算了。

回想起两年前看完《莎》剧，在解放军歌剧院的二层下来时，后面有那种老头老太太义正辞严着：“这怎么能叫做话剧呢？！”兴许他们是习惯了人艺国话的作品了。那时候我觉得这帮老混蛋真是迂得就差一死了。可今天看来才发现这些人多么的可爱。两年前那一场《莎》剧组还真的成功让全场观众站立鼓掌半小时，而今天他们看到那些大声笑完可没等谢幕完就零星退场的观众们，也只敢在十分钟时见好就收。观众席场灯亮起，我是看不到迂腐的老头老太太们了，都是手里拿着新潮手机一副大愚若智状的年轻人们，挤巴挤巴离开了BTV剧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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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尽管之前说过BTV剧场的座位很舒服，但我想无论如何是不想再去了。一是因为我觉得这个国家绝大多数的安检系统都是某些部门为了搞回扣才添置的，出于对隐私被轻易侵犯的反感，通常我不喜欢去那些必须要过安检的地方。二是因为BTV剧场的傻逼龟腚，不允许带水进场。而那些傻逼的场务工作者——根据他们的口音和长相，绝大多数是没什么脑子教育程度又不高，身体素质又不足以被人潜规则，可又能找到不牢靠的关系获得这份工作的三等北京土著——最大的兴趣就是在戏演着的时候和那些带水进场并喝水的观众发生纠纷。但其实这些可怜的观众在进安检门时早已被没收路上购买的饮料，被迫买场外小卖部提价到5RMB实际外面只卖1RMB的娃哈哈喇子水，可要进剧场时却被再次告知不允许带水进去。尽管我不是这些傻逼龟腚的受害者，但我实在不想看戏时喝口水都要搞得像地下工作一般。以前我就知道北京电视台别名就是傻逼电视台，没想到他们盖的剧场别名却叫“更傻逼剧场”，何苦呢。 </description>
		<link>http://www.keith.deathwinter.com/archives/304</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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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关于话剧《V》的访谈</title>
		<description>采访人：李朋（新浪编辑，话剧演员）
受访人：马陌上（戏剧人，宋庄戏剧季总策划）

Q：马老师您好，有几个关于宋庄戏剧季太阳剧社作品《V》的问题想要跟您探讨。在看了这个关于梵高的故事《V》后，给您留下了怎样一个总体的印象？

A：我们一直在讲叙事、叙事、叙事、叙事、叙事、叙事、叙事、叙事、叙事……但这部剧纯然是抒情的。这很好。工业化彻底摧毁了人类抒情的能力，我看到《V》试图在修复——尽管这是徒劳的，但这种努力值得敬佩。
Q：这个梵高的故事用非常写意的方式在讲述，讲述梵高的爱情、理想、友谊、信仰等等，您觉得哪一个部分最能打动人？又有哪些部分的体现不够，需要加强！
A：最能打动人的，还是他弟弟提奥对他的无私帮助。在人类所有品质中，唯有“利他精神”是高尚的——这也是共产主义为什么让人激动不已的原因：在共产主义社会中，人人都是利他的。交换不再是人际关系的基本法则，取而代之的将是奉献与馈赠。当梵高充满激情地描绘阿尔的太阳时，我相信他的内心会因为巨大的狂喜而颤抖，因为他发现了共产主义——这种陌生的主义上有太阳精神的昭示，下有弟弟提奥无私情怀的佐证。彻底的利他将导致彻底的自由，所以梵高笔下的椅子是椅子，而不是宝座，帽子是帽子，而不是冠冕。

需要加强的——让我想想，也许是——梵高与高更，梵高与巴黎社会，梵高与几个女人之间……事实上，梵高需要他们来承载自己对世界的巨大热情，来承载他的圣徒式情怀。本剧的布尔乔亚式基调显然无法调合这种毁灭式的情感。

Q：关于女人轮舞、默剧上演巴黎大都市、梵高和高更的身体剧，都没有采用传统对话的方式，而梵高这个角色更像是一个旁观者，在大部分的段落中只是看着关于他的戏上演。您也表达了希望在整部剧中不出现梵高的台词，您能具体谈下这一看法吗？

A：梵高与祥林嫂的区别在于：前者沉浸在自己的悲剧里，一言不发，所以使得悲剧有种正剧的面孔、史的肃穆与诗的力量；后者则喋喋不休，使得悲剧以闹剧开场、以喜剧收场。同样死一个人，有信仰者会去赞颂他，无信仰者会对着尸体嚎哭——赞颂到最后充满悲悯，嚎哭到最后大抵令人忍俊不禁。

Q：您能否谈一下对本剧目中剪影、多媒体等戏剧手法运用的看法和建议吗？

A：年初，有个颇有点小来头的舞台剧导演跟我自吹自擂，说他是国内第一个在话剧舞台上使用LED的人，并声言在这个声光电的时代，舞台也必须声光电。当我问他希望用这些技术达成什么舞台目的时，他罔顾左右而言他。我举这个例子是想重申一遍那个老生常谈的道理：形式必须为内容服务。保利剧院、国家大剧院都经常搞一些声光电俱全的垃圾，空洞，乏味，不知所云。但他们这些光怪陆离的垃圾有纳税人埋单，你的呢？

戏剧到最后必须简化为诗，必须简化为行动，必须简化为想象力，也就是说：只要观众心智健全，我们就没必要演太阳就非得用投影或者追光在幕布上打个太阳出来。


Q：您知道，太阳剧社是一个集体创作的团体，作品的形成都是众多人思想火花的碰撞。请您谈一下对于这种创作方式的看法，也给些建议。

A：很羡慕这样一个集体。比起我们想要给观众传达的东西，戏剧更吸引人的地方，在于它的团体工作方式。最低限度的团结，利他精神，自由与创造……没有比这更好的生活方式了。

Q：近来，小剧场频频兴起，怎样才能让像太阳剧社这样的民间非专业团队有更多的机会和市场？

A：市场让人反动，不要试图捕捉市场，而要坚持一场一场地演下去，演下去，演下去……

Q：最后也希望您谈下，在看完《V》后，觉得作品中体现的哪些东西值得继续坚持，又有哪些弊病是亟待改善的？

A：必须坚持下去的只有两条，那就是：第一，要团结；第二，要团结。当你们沉浸在群体带来的利他主义情感中时，作为戏剧人的尊严将得到确认，创造力将得到极大解放——群体激发有似于天启，还需要别人告诉你们怎么办吗！

 E：多谢马老师！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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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作为面无表情的喜剧</title>
		<description>1、我只是随手胡诹这么一个题目。感冒难受又睡不着……

2、十一月没怎么看戏，主要是经济原因。看了《别闹了，死神》和昨晚的《我不是李白》。可能还有别的，但我已经忘了。

3、如果你是一名从来没进过剧场的观众，那么你可以任意挑选目前北京市场上随便一部商业喜剧。

4、我在苦恼自己在面对当前绝大多数话剧里的笑料都笑不出来的问题。

5、如果你是一名网虫，《别闹了，死神》没有任何看的必要。它只是用了一个可以分解为三句话的剧情，在三句话之间加了几十个比较老套过时的网络段子而已。并且第二次在东图演艺厅看戏加深了我这个剧场不值得一来的印象。

6、我原以为荒诞搞笑剧时空设置在精神病院是上个世纪的审美观，但你依然可以这样重新做一遍，打发观众一个无聊的晚上——尤其在有很多观众拿的都是单位赠票的时候——《我不是李白》就是这么老套的一出戏，桥段烂得堪比我在琼州海峡过海轮渡上看过的二人转录像。不过BTV新址的大剧场座位很舒服，坐着睡着也不觉得累。

7、我忽然想起这个月还看过颜永祺的《高朋满座》。我面无表情了半个小时后终于被逗笑了，而且还挺high。

8、说到底市场上大多数的商业喜剧闹剧都只是网络段子大杂烩，我从不觉得春哥曾哥三鹿草泥马脱离了显示器后能有多搞笑。观众笑点如此之弱，仅仅是他们对舞台的期望过高，忽然看到上面也出现与他们浪费生命的办公室生活相关的东西时，还是会禁不住发笑。只不过这些臭宅臭办公室民工从来没有发现自己已经被训练成巴甫洛夫的狗，他们只是徒劳地滴着胃液而已。要打分的话，商业喜剧笑料0分，创意-1分。

9、但我们仍然可以庆幸还是有不少的青年导演能够带给我们优秀的作品。他们的戏诚然不是纯喜剧，但里面许多灵光一闪的创意与新的笑料能让观众发自内心地笑出来。我就懒得点名了。——不过我还是很想点一下三拓旗的名——虽然我觉得他们作品里面的肢体表现都很有意思，可不知为何看过近几年他们的作品从来没有笑过……

晚安

严九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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